1.对当年创新社会治理服务项目并有效提升公共服务产品质量和标准的事务所,按照其创新项目业务收入的2%比例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2.对助力企业登陆上市板块提供相关证券服务的事务所,按照其当年新增证券服务收入的2%比例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