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住建建〔2023〕30号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pt电子游戏:进一步做好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住建建〔2020〕25号)等文件,经企业申报、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形成“2023年第二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初步结果”,于2023年6月20日至25日期间受理相关企业申诉。经复核、确认,最终形成“2023年第二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汇总表”,现予以公布。
企业届时可登录“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系统”,查看本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详情。
自2023年7月1日起,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装修装饰(不含幕墙)工程的评标工作,统一使用“2023年第二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信用分)”。2023年第一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房建类、市政类、装修装饰类)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同步废止。
附件:2023年第二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汇总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