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报:《清税申报表》2份(必报)
选报:1、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2、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未三证合一且未实名办税纳税人需提供,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4、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纳税人,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复印件,或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纳税人经营状况,将查询界面截屏保存。(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5、民事裁定书或民事判决书复印件(法院裁定破产的纳税人需提供)
6、营业执照(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需提供)
办理注销前,需先办结下列事项:
1、完成各税种往期的应申报以及当期的申报。
2、存在空白发票的,需在税控盘里先将空白发票作废,并将空白发票带至发票厅缴销。
3、将税控盘带至发票厅注销。
4、存在欠缴的,需结清税款;存在多缴的,需申请办理完退税。
5、出口退税企业,需先完成出口退(免)税备案撤回信息报告,提供《出口退(免)税备案事项通用申请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