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是什么?
本管理办法所称产业载体,是指在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范围内,已完成不动产登记且土地用途载明为工业、工业(研发)或科教(研)等,拥有符合土地用途的承租人达五家以上实体经营独立法人(关联公司除外)。
二、申报对象有哪些?
支持对象为在园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全面负责产业载体运营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
三、申报方式是什么?
通过邮件和提交纸质材料同步进行申报。参照《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产业载体运营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相关内容,产业载体运营方准备载体信息、入驻企业明细等相关材料,扫描、盖章并发送至以下邮箱:panpan@sipac.gov.cn,递交纸质材料至金鸡湖商务区管委会(苏州大道西2号国际大厦15楼)。纸质材料及邮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