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企业(单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无历史欠费,审核当月参保状态正常,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享受稳岗返还。
“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不符合产业发展及环保政策企业不享受稳岗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