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是什么?
对春节期间保持5天(含)以上正常生产经营,2024年2月29日较2023年12月31日企业用工备案人数实现增长,或2024年1-2月累计产值(营收)较上年同期实现增长的重点企业,根据企业2024年2月29日在职的外地职工(2024年1-2月均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人数的30%,按500元/人的标准,或按2024年1-2月累计产值(营收)较上年同期增长部分的一定比例(不超过5‰)给予企业慰问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二、享受条件是什么?
“重点企业”,指2023年1-12月产值达到10亿元(含)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2023年1-11月营业收入达到2亿元(含)以上的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企业慰问补贴”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发放。
三、申办方式是什么?
企业慰问补贴采用“免申即享”方式发放。园区经发委和人社部门通过统计数据比对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企业慰问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