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街道)民政办、社会事业办:
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2018)、《<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苏州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经各养老机构自评申报、资格审核、实地考评、信用记录查询、评定委员会会议研究等程序,现确定张家港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等11家养老机构为一至三级养老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并于2022年6月17日在“张家港民政”微信公众号公示一周无异议,现予以通报。
希望获评等级的养老机构再接再厉,不断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打造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优质养老机构。
张家港市民政局
2022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