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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2024年10月)

时间: 2024-11-13 10:39 来源: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根据《江苏省2024年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苏污防攻坚指办〔2024〕35号)要求,全市共有12个县级及以上城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监测。按水源地级别划分,地级水源地7个,县级水源地5个;按水源评价类型划分,均为地表水型水源地,其中河流型3个。

一、监测情况

(一)监测点位

地表水水源: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水厂在同一河流有多个取水口,可在最上游100米处设置监测断面;湖泊、水库型水源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依据《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环办监测函〔2012〕1266号)和《2024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环办监测函〔2024〕138号),地表水水源常规监测项目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以及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湖库型水源地加测透明度、叶绿素a。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表水型(河流型或湖泊、水库型)水源地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均采用单因子评价法,依据基本项目Ⅲ类标准、补充及特定项目标准限值进行达标评价。常规评价指标包括表1的基本项目(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不参与水质评价),表2补充项目和表3特定项目中的33项。

三、评价结果

(一)总体情况

2024年10月份,实测12个县级及以上城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其中,有4个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占33.3%。

全市县级及以上城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见图1和附表。


图1 2024年10月全市县级及以上城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二)按水源地级别评价

10月份,地级和县级水源地达标个数分别为7个和5个,达标率均为100%。

(三)按水源地类型评价

10月份,河流型和湖泊、水库型水源地达标个数分别为3个和9个,达标率均为100%。

备注: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生活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生活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附表

2024年10月苏州市县级及以上城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序号

设区市

(市、区)

水源地名称

属性

水质达标情况

1

苏州

市区

苏州市太湖贡湖金墅湾水源地

地级

达标

2

苏州

市区

苏州市太湖渔洋山水源地

地级

达标

3

苏州

常熟

常熟市长江浒浦水源地

县级

达标

4

苏州

常熟

常熟市尚湖水源地

县级

达标

5

苏州

张家港

张家港市长江新海坝水源地

县级

达标

6

苏州

昆山

昆山市傀儡湖水源地

县级

达标

7

苏州

太仓

太仓市长江浏河口水源地

县级

达标

8

苏州

市区

苏州市太湖寺前水源地

地级

达标

9

苏州

市区

苏州市太湖镇湖(上山)水源地

地级

达标

10

苏州

市区

苏州市工业园区阳澄湖水源地

地级

达标

11

苏州

吴江

吴江区太湖庙港水源地

地级

达标

12

苏州

吴江

吴江区太湖北亭子港水源地

地级

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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